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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章 命运齿轮 (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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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文物盗窃贩卖,小松不知道那要判几年,他要的是一命抵一命,即便住监狱不是也还活着呢吗?

  他事先租了陶锡家旁边的房子,但没想到陶锡回安市后直接去住了酒店。

  小松有些挫败,很是失望,但万万没想到他终于幸运了一次,命运之神站在他这边。

  他在阮秉泊酒店交的朋友突然告诉他陶锡出门了,好像要回家,此时小松还未离开,一切突然无比地顺利,就像宿命一样。

  看到陶锡死得不能再死的时候,小松真的觉得一切都值了。

  父亲瘸着腿活了那么多年受得苦,结局惨死在自己的心爱的店中,可一命抵一命,真的能抵吗?

  陶锡进门的时候,小松跟在后面混了进去,陶锡心里慌张,没有发现后面有人,待从书房出来,看见小松为时已晚。

  正如王蔓所猜想一样,小松反手将陶锡勒着,几刀下去就扎死了,然后轻放在地上。

  小松面无表情清理现场,宛如清理做完甜品的工作台一样细致。

  陶锡手里还攥着《砥柱铭》,盒子倾倒,挣扎间脱手,掉进了置物架下面的缝隙里。

  小松自然不知道陶锡手里握着的是什么,只是凑近瞧了瞧,没有留下任何痕迹,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,出差错在与他身上的味道。

  处理干净后小松又藏了回去,打算过段时间再下楼,但没想到依稀间听到沈沅的声音。

  本来以为九死一生,没想到还真从警察手中逃了出来。

  回家后洗完澡,小松清洗着杀死陶锡的那把军刀,当时他就被摆放在店里看见了父亲的死亡。

  暮然,小松突然想起了阮秉泊的母亲,他还清楚地记得,那个女人经常坐在后厨的椅子上,抽着精致细长的女士香烟,眸光流转间尽是妩媚优雅。

  但小松看得出她不爱抽烟,就是要端起那种高高在上、目空一切的姿态。

  那把刀正是她送给父亲的,以一种高不可攀,无法言喻的姿态。

  但阮秉泊不同,那个雨中明黄色的身影,踏雨而来,撞进了他心里。他多么希望两人之间多些缘分,可惜,那道身影只是路过,未曾驻足。

  陶锡死了,小松的目光再也没有了神采,只有手上烘烤的核桃蛋糕,还有些意义。

  他不确定自己做的干不干净,或许下一次沈沅再进店门,就是要抓他去警局。

  但他不会反抗,因为他是个宿命论者。

  然而被小松惦念一天的沈沅今日却是很开心,原因无他,没犯烟瘾。烟盒不再像往日那样干瘪得硌手,宛如纸片一般,静静地待在桌子上没被动过。

  阮秉泊一直呆在房间没出来,沈沅早上买早点的时候也买了菜,打算下午就不点外卖了,此前沈沅接了方瑜打来关于老小区的汇报电话。

  隐约听到锅碗瓢盆的声音,阮秉泊难掩心中的讶异,闻声而去,看到带着围裙的沈沅,脑袋不知道怎么的嗡嗡响。

  围裙还是淡粉色,可见阮秉泊对粉色的喜爱,但不知怎么的,沈沅配上粉色,实为好看,天生皮肤白,身材高挑,再加上一个寸头,阮秉泊面前是一个“精致”的背影。

  待那背影转身,更会被其面容吸引,凉薄中尽是生人勿进之意,虽是单眼皮,但仍觉得此双眼是深不见底的深渊。

  “有什么忌口的吗?”

  “不吃葱。”

  本以为沈沅会说她挑食,没想到沈沅听罢只是转身继续做饭而已。

  阮秉泊觉得两人之间的人物关系很是微妙,她像一个娇气的大小姐,沈沅像管着她的大人。

  明明只是请沈沅来帮忙而已,天知道会这样别扭,阮秉泊推着轮椅想要去帮忙,幸好是开放性厨房,也够容纳沈沅和她的轮椅并行。

  “你去餐桌那边吧,我炒完这个菜就可以开饭了。”

  阮秉泊惯常平静的脸突然有些微红,操作着轮椅又离开。

  天呐,她可以让沈沅去住酒店吗?

  但显然阮秉泊开不了那个口,等到饭菜都端上桌,阮秉泊觉得自己能做还是低头默默吃饭。

  是很普通的家常菜,豆腐烧青菜和红烧排骨,看起来卖相很不错,阮秉泊不由得又刷新了对沈沅的认识,之前以为刑警都像廖文华那样,和“精致”无关。

  “你记得那个烂尾楼旁边的老小区吗?”

  怎么会不记得,阮秉泊神色微闪,看来这是一场鸿门宴啊,沈队怎么可能这么好心给她做饭。

  沈沅显然不知自以为的献殷勤已经被歪曲理解到十万八千里之外了,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扫视着阮秉泊拿处,吃东西的殷红嘴巴,拿着筷子的纤细手指,以及那头他有些心心念念想触摸的乌黑长发。

  遇上阮秉泊,“斯人若彩虹,遇上方知有”这样在沈沅看来极为单薄甚至可笑的文字变成了深切体会,但除了日渐增多的所谓贪念,沈沅心里清楚,他们之间的壁垒有多厚,又有多久远。

  “嗯,华阳地产的项目。”

  “今天安市二环有一辆运输建筑垃圾的半挂侧翻,就是从它那里运出来的,刚好被方瑜给撞见,你猜他发现了什么,一些混凝土块上面有大面积干枯的血迹。”

  “沈队长一定要在吃饭的时候说这种事吗?”

  “您可不怕血吧,而且经过走访发现那个小区少了一家住户,或者有一间没有人住过的房子。”

  “怎么,沈队长不妨来华阳地产当个项目经理如何?”

  “承蒙阮总高看,我就是个小刑警,刑警的直觉告诉我,你知道这个小区的拆迁原因。”

  阮秉泊缓缓放下筷子,不得不承认廖文华的眼光,做饭很好,查案也很优秀。

  “对,满墙的血是我弄的,就是为了让他不得不拆迁。”

  “为什么?”

  沈沅不解,因为拆迁就相当于破坏案发现场,阮秉泊到底是要让它重建天日还是彻底泯灭。

  “因为想拿到证据,就必须砸墙,放心,证据已经在我手里,那些被运走的只不过是年代久远的血迹罢了。”

   沈沅不说话,只是默默地看着阮秉泊。

  “既然如此,就借此机会,讲讲当年的事吧,时间太久了,我也怕我会忘记。”

  阮秉泊的眼角微红,周身泛起伤悲,唇色逐渐变得苍白。

  “昨晚,我提到过楠姨吧,当时来我家的时候,她还很年轻,长得很漂亮,开始我对她很有敌意,知道一次次她从阮鸣山的手中救了我,不妨告诉你,阮鸣山患有严重的“代理孟乔森综合症”,《路易·德拉克斯的第九条命》看过吗,里面的小男孩在9年里先后发生了8次危及生命的意外——掉进铁轨,全身85%被电击,直到第九次,坠下悬崖,都是他母亲造成的。”

  阮秉泊轻呼一口气,接着说道。

  “值得庆幸的是,我没有那个小男孩那么残,楠姨一次次救下我,我把她视为母亲,但在高一那年,阮鸣山自杀前不久,我不想回家就在一家甜品店耗时间,突然接到了楠姨的电话。”

  “求救电话?”

  “嗯,楠姨说得很小声,但我还是能听出里面的颤栗,我拼命朝她说的地方赶过去,地点就是那个小区,但……太迟了,我敲门进去的时候,楠姨……已经奄奄一息了,她,就死在我怀里。”

  阮秉泊的眼角,滑出两颗泪珠,顺着苍白的肌肤而下,滴在紧握的双手上,又何尝不是滴在沈沅的心上。

  沈沅想起来,想起来何时见过阮秉泊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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