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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 马踏秋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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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听到楚昕的夸奖,书儿谦虚地道:“哪有,都是你让着我的。而且都是大家不吝赐教的结果啊。”

  楚家自己就有马队。拉车的是北方贩来的小个子驽马,吃苦耐劳,极适于漫长而艰苦的商路。坐骑则都是大宛马,至少是大宛马的混种,大多身材高大,力气大,速度快。楚之龙带着手下出门时,鲜衣怒马,相当地威风。这其中也有震慑之意,一般的剪径小贼看到他们的马队,早就远远地避开了。

  楚之龙自然不必说,梅氏也是从小便跟着兄长跑过商路的,骑马很是不错,刚刚结婚那阵子还经常和楚之龙一起出门,有了楚昕之后才真正过上了相夫教子的后宅妇人的日子。

  楚昕生长在这样的家庭里,自然也是从小就会的。而书儿只是远远的看过犁田的骡子和驾车的驽马,连马的毛都没有摸过。此次行程不过一天多的准备时间。秦三便留她在后面和楚昕一起带着行李和徐致修坐车赶路。当然,秦三其实也愿意让她和楚昕一起。毕竟两个女孩子可以互相照顾,生活上更方便一些。

  书儿心中不喜,却明白不能拖秦三后腿,耽误时间。只是心里铆足了劲儿的每天和楚昕学骑马。楚鹍更是热心地跑前跑后,或是对楚昕的教学拾遗补缺,或是在书儿练习的时候保驾护航。

  书儿出来的第一天就上了马背,很快就克服了最初的对骑在搞头大马之上的一点不适应,第二天就可以策马小跑,三日头上,书儿便已经做到了人马配合默契,体会到了骑马的乐趣。

  她的坐骑是一匹四岁口的青骢马,毛色油亮,四肢强健,体态俊逸,算是楚之龙作为叔叔送给初次见面的侄女的见面礼。书儿一看到就喜欢上了,给它起了名字叫青玉。

  青玉虽然性子温和,可毕竟是个畜生,会欺生。书儿第一天刚骑上去的时候,它便故意的跑到路边上去吃草,不管书儿温言相商还是使劲拉缰绳,就是不听书儿的调度。要不然就是颠着跑,把书儿颠得头发晕。

  不过青玉也就得意了那么一小会儿。它当然无从了解书儿所练的道臧心经,最擅长的便是体察周遭环境、感知对手的意图和力道,借力打力,顺势利导。

  和人交手之际往往都隔着双臂之长的距离,即使接手也是或手臂或兵器,只有很小的接触面积。即便如此,书儿已经可以轻松做到觉察对方的企图,以捕捉先机,扬长避短,制敌与先。

  青玉只是一匹已经骑在了书儿身下的坐骑。

  没多久青玉便“宛马技穷”,不得不别扭地跟着书儿的指令走,反抗不得;第二天,青玉就开始觉得这个骑手也还不错,很和它的节奏,或走或跑都不吃力;第三天起,它就被主人带着节奏,愉快而和谐地任其驱使了。

  楚昕的爱驹则是一匹浑身黝黑铮亮,没有一丝杂毛的大黑马,名字要比书儿的青玉气派很多,叫追风。它的主人在它的名字上便寄托了向往游历天下,冒险江湖的梦想。只是这个梦想,直到今天才终于变成了现实。

  楚昕看着书儿在马上的既从容又潇洒的样子,不禁有些跃跃欲试,道:“书儿,那我们比试一下吧。”

  “好。”书儿欣然应战。

  楚山是这一队伍的领队,闻言忙劝道:“小姐,书儿姑娘,听属下一声劝,出门在外不比在家里,一切以稳妥为重。一是你们跑远了万一遇上了坏人,我们救援不及;二是万一坠马受伤,这荒郊野外的医药皆不就手,怕耽误了治疗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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